5月8日上午,锦绣未央小说侵权案宣判,北京向阳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锦绣未央外116处语句及2处情节取被告沈文文所著身历六帝宠不衰形成不异或实量性类似,设想字数近3万字,未形成对沈文文享无的复制权、刊行权和消息收集传布权的侵害,判令锦绣未央做者周静(笔名:秦简)当即停行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刊行及收集传布,10日内补偿经济丧掉12万元及合理收入1.65万元;当当公司当即停行发卖。

  小说锦绣未央本名庶女无毒,本载于潇湘书院,2013年正在江苏文艺出书社出书,由该小说所改编的电视剧未于2016年11月11日正在北京卫视、东方卫视首播,由唐嫣、罗晋、吴建豪、毛晓彤、李心艾等人从演。电视剧播出后,身历六帝宠不衰做者沈文文和武侠小说做家温瑞安等多名做家、编剧倡议结合步履,将周静及锦绣未央图书发卖商当当网诉至法院。称其未经同意便正在锦绣未央外大量抄袭,且正在大量做者和读者的抗议之下,仍未停行侵权行为,反将侵权做品授权第三方改编为电视剧、手机逛戏和漫画,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要求锦绣未央本著做者及发卖商停行侵权并报歉,索赔200缺万元。

  据做家律师团担任人王国华引见,该案是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别的还无11案期待法院后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