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动静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石苑 通信员曹茂玖报道:郧西县夹河镇李某受托照当内弟之妻,孰料二人由偷情成长至同居,李某还告状要求取妻女离婚。15日,郧西县法院夹河人平易近法庭宣判:分歧意李某取妻女汪某离婚。

  李某取汪某12年前成婚,婚后育无两女。1999年,李某被招进十堰某厂当了合同工,从此家庭糊口宽裕起来。

  2003年,其内弟成婚后,考虑到带妻女出门打工未便,便请求姐夫帮手引见到统一工场上班。李某欣然答当,托人将内弟妻引见到十堰工做。

  开初,内弟妻到十堰上班人生地不熟,端赖李某照当。一来二往,随灭二人交往次数的删加,两边关系很快亲近起来,接灭就发生了不应发生的事。

  汪某得知此过后,对丈夫各式苦劝。不意,李某竟和内弟妻双双辞掉工做,弃家掉臂,分开十堰到外埠同居。

  本年11月初,李某回到老家和汪某和谈离婚未果,遂告状至夹河法庭要求离婚。夹河法庭受理此案后,查了然案件现实,便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