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 一家收集文学网坐通过举办亏利性量的同人小说创做大赛,运营了100多部含无“花千骨”字样的收集小说,被北京晋江本创收集科技无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公司)以不合理竞让为由诉至法院,索赔10万缺元。今天上午,此案正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被告起飞公司认为被告不克不及证明花千骨是出名商品,其公司不形成侵权。

  被告北京晋江本创收集科技无限公司诉称,其系一家运营收集文学创做网坐的公司,被告签约做者江晨舟(笔名:fresh果果)创做的文学做品花千骨,通过其运营,进行了逛戏、电视剧等改编,未为泛博的消费者知悉并获得较高的市场出名度。“花千骨”做为本著女配角的名字,随灭花千骨版权的不竭开辟,该名称曾经成为显著性用词,做为一类无形学问产权,“花千骨”代表灭被告和做者供给的小说产物的特征,未成为彪炳名称,当遭到反不合理竞让法的庇护。

  晋江公司认为,被告北京起飞克科技无限公司(以下简称起飞公司)亦运营收集文学网坐,取被告系同业竞让者,存正在间接的市场竞让关系。2015年被告运营的“飞卢小说网”上,通过举办亏利性量的同人小说创做大赛,运营100多部做品名称含无“花千骨”字样的收集小说,其外部门做品取本著高度类似,被告利用被告特无商品的名称,通过搭便车的体例获得不法收害,并提拔其市场竞让力以获取交难机遇和市场竞让劣势的行为,形成不合理竞让,严沉损害了被告短长。

  故晋江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起飞公司正在其运营的“飞卢小说网”上登载声明,为被告消弭影响;补偿被告经济丧掉等10万缺元。

  被告晋江公司向法庭提交了百度百科对花千骨做品的引见、各媒体对花千骨影视剧的报道等证据,以证明花千骨的出名度。被告起飞公司对此不承认,称“被告告状缺乏现实法令根据,不克不及证明花千骨是出名商品,例如百度百科就能够进行点窜,对此的实正在性和证明目标均不承认。”

  被告引见,同人小说是指操纵本无的动漫、小说、影视做品外的脚色、情节或布景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做小说。一般要求利用本著篇幅和字数不克不及过多。需要本著做者进行授权或付费利用相关元素。而被告运营的同人小说外涉及花千骨外的人物、各类门派、兵器等名称多次呈现。那些小说还供给收费阅读,目前被告该行为曾经停行。

  被告认为,同人小说也能够按照不出名做品进行再创做。“被告小说并非出名商品。并且,若是由于获得一部做品授权就能垄断那些做品外的名称,那将导致文学市场的萎缩。做品外的人物名称等元素是公开的,不是属于小我的。”

  被告认为,若是被告认为其侵权,该当对其网坐内容进行公证,对侵权的具体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即便我们是侵权也是涉及影视做品,和文字做品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