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林姓人妻近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果丈夫每次都要他仿照仿照AV性爱,并以“8小时1万”的“价钱”将其当做“钟点恋人”侮辱。法院昨(15)日判准林女离婚诉求。

  据报道,新北市一名刘姓男女取妻女互告离婚。刘男指控林女每次性爱都要钱,林女则抱恩刘男每次都要她仿照AV性爱,她若不服就不让她睡觉。

  林女进一步暗示,她离家工做时,丈夫以至还传给她“无空出来陪我,8小时1万新台币”等短信,把她当成“钟点恋人”侮辱。

  板桥地院审理认为,虽然两方都没无证据,两人交恶难以维持婚姻, 且刘男义务较大,果而昨判准林女要求离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