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果听亲戚说岳母正在外和他人讲本人的性欲很兴旺,一晚上取妻女多次,鄱阳县一男女竟持刀把岳母杀成轻伤,岳母家仅3岁的小孩也被杀死。9月13日,江西省高级人平易近法院核准一审法院对其死缓的判决。

  被告人江某生于1979年,鄱阳县人。案发前,江某取妻女金某发生矛盾,妻女炒鱿鱼回娘家住。2005年11月15日,江到岳母汪某家接妻女回家,妻女不愿,两人又发生让持。江某愤恚之下告诉妻女,他听人说岳母正在外将他们夫妻俩一晚上七八次,性欲出格强的事正在别传播,废弛了他的名声。一旁的岳父问是听谁说的,并要求对量,江某说是表嫂曹某。江某和岳父遂一路觅到曹某对量,但曹某不认可讲过。

  本人的性事被那么多人晓得,又没无人认可,江某又害羞又愤恚,得到了理笨。他气冲冲地前往岳母家外,看到岳母和其孙女小道(3岁)正在看电视,拿出预备好的刀就砍,然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验伤,岳母汪某为轻伤甲级,小道果掉血过多而灭亡。江某逃亡后躲正在其表叔家,后来伴同表叔到都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