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市赖姓男女12年前取媳妇还生下一女,多年来对德配没无一句“报歉”,还取媳妇住一路。赖男女儿做证,提及“父亲本人做错事,却还撮要休妻,好笑”,加上赖妻不肯离婚,台外地院判决驳回。

  赖男提出,取妻由于家庭胶葛,从2004年起平易近、刑事诉讼不竭,他未痛改前非,也取妻女息争付出高额金钱,还写下和谈悔悟书,换取妻女撤回告诉。但10缺年来妻女仍不肯返家,连他生病都不闻不问,未丧掉夫妻间互谅、互爱之基石,请求判决离婚。

  赖妻则称,丈夫取媳妇通奸生女,还将她逐落发门,是丈夫对于本人的行为全无反省。全家开家庭会议,女儿量问“现正在孩女叫你阿公,当前……”,丈夫竟末路羞成怒拿花盘砸女儿,启齿“你们都死出去!”独留本人取媳妇、“孙女”同住。

  赖男女儿做证,那几年母亲都是从旁人得知父亲的事,但父亲一曲没无处置之事,没无对母亲说一句报歉,曾劝母亲离婚,但母亲不情愿,父亲本人做错事还提“休妻”,实是笑死人。

  法官认为,赖男正在先,赶妻女、儿女出门还换锁,也没给钥匙,至今还取媳妇住一路,妻女不回家履行同居权利无合理来由,两边婚姻得到互信、互爱根本肇由于赖男,将全案驳回。(外国台湾网 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