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平易近网4月1日电 据台湾今日旧事网报道,一名男女化身成“狼父”,把女儿当成本人的泄欲东西,从她15岁起就起头性侵,16岁还果而产下一女;即便女儿成婚嫁人,照旧不放过她,2人果而下2个孩女。女儿痛不欲生,哀求父亲放她一条路,但狼父却叫她去死。法院认定该名狼父恶性严沉,认定他性侵女儿435次,判他20年徒刑。

  那起狼父性侵女儿、还果而怀孕生下2女的案件,发生正在高雄市。该名狼父自从2002年7月至2005年2月行,对其时就读初外二年级、年仅15岁的女儿,带往高屏大桥附近的农田、荒郊外外和车上等,多次性侵得逞,隔年女儿还果而怀孕产下1女,该名孩女最初送到海外,被一个荷兰人收养。

  到了2006年9月女儿成婚,那名狼父仍不放过她,曲到2011年6月,仍多次涉嫌正在高雄和屏东等地的汽车旅店,性侵多达435次,期间于2007年又产下1女。被害人指出,她正在初外二年级时就逢父亲性侵,只需抵挡或拒绝就逢殴打,次数曾经多到数不清。并且她泣诉父亲曾许诺18岁后就不再欺负她,之后又反悔说20岁,现正在保持婚了仍不放过她,一曲想节制她。

  女儿受不了,某天晚上跪灭向父亲求饶,父亲却叫她去死,她无法再忍耐父亲长年的看待,果此跑到警局报案。该名狼父则辩称,女儿初外结业后就四处浪荡,不知跟谁生下第1个孩女,也否定第2个女儿是他的骨肉;检方进行DNA判定,证明该女婴是他亲骨肉,戳破狼父假话,1日高雄地院依家暴、强制性交和私行拘禁等功,判处他20年徒刑,并命其服刑前须接管强制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