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有一天程甸甸想跟亲爱的韩首长撒撒娇,抱着他的胳膊说:“你怎么那么晚才找到我啊,是不是迷路了?”

  爱情就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文案:20岁,她刚刚踏入演艺圈、与他在一起的时候,她才崭露头角,他已声名显赫。分开后的第六年,她以演艺全能天后的名号在红馆连开三场演唱会。在她演唱最后一首歌时,已经被称为影响整整一代人的他竟然作为经纪团队瞒着她请来的特邀嘉宾、与她同台演唱这首他当年为她写的歌。岁月能磨平棱角、骄傲、冲动,也能磨平最初那样浓烈的情感。在我最好的时光,你选择的离开,迫于一切……是不是也迫于过爱。你还好吗?好久不见。————好久系列第一篇《好久不见》

  文案:路云帆从7岁那年起,一直追着安宏跑,追得很苦很苦,眼见着美好未来展现在眼前,他却犯了一个悔恨终身的错。

  文案:萧水光的初恋还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从此那个不可能的人成为她心头的朱砂痣,头顶的白月光。岁月流转,她始终活在那个不可能的梦境里。却被人生生拉出来,让她看被忽略的风景。

  他说:“不管你心里藏着什么秘密,我只想告诉你,你守你的秘密,我会好好守着你。”他强硬地闯入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

  让她内心的孤城一寸寸地失守。或许是清冷太久,她并不拒绝暖阳,只是怕日光太烈,将液的时候太难安眠。他跟她,

  其实就像张爱玲笔下的那一句话,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他们相爱,有失去,有得到。

  欠某个萌女未子近四年的交代……许慎行和易素的故事。磨蹭了很久终于开的坑,需要注意的是此文狗血向、有雷、略矫情。如有对标签及以上提醒不喜者,请慎入坑。请大力爱抚但不要扔砖。。。谢谢大家~

  婚期将至的幸福女人被陷害经济犯罪,因为怀孕,被取保候审,哺乳期过后判刑入狱,劳改五年……再次出来,从劳改犯到液场派派小说经理。

  对她已是如此的霸道,深入骨髓一般,刻意不去找寻她的行踪,因怕看到她对别的男子露出幸福的笑容,怕她跟别的男子一起幸福生活。怕查到她已经结婚,甚至生子。怕知道她早已经得到她想要的幸福,而那幸福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可是,放羊的孩子能骗得了淳朴的庄家人一次,两次,却骗不了第三次。我聊以□的想,我还算可以吧,能骗那个在商场上精明的卓扬整整一年。

  卓扬勃然大怒,以后我再打电话,他几乎都是各种冷嘲热讽,“怎么了,这次又是肚子疼,还是奶酸?”

  本文亦可以叫做《我和慕大湿不得不说的故事》《扑到鲜肉慕大湿的1000种方式》 《慕大湿,我们去哪儿?》

  搜索关键字:主角:曾好,慕一洵 ┃ 配角:越锡廷,夏奈,辛恣意 ┃ 其它:predestined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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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脸色苍白黯淡,身材矮小的少年沈默著从佣人手中接过玻璃杯和药片,无声无息地吞了下去,接著又关上了房门。

  长宽都有十米的宽敞房间,房顶离地面也足足有五米,如此庞大的空间内,足足有三个五米高的书架。书架上,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书籍资料

  陆臻缓缓的摇头,却看清了夏明朗眉骨上狞猊的伤痕,血液与尘土混合,凝为深褐色。眼角,被血液刺激出的泪水混合了鲜血的红蜿蜒而下。陆臻抬手,擦去他脸上的血红色液滴。

  夏明朗忽然闭目,在这生死莫测之际,放纵自己做这一秒的沉溺,把脸埋在陆臻的手掌里,在他的手套上擦去所有硌在眼睛里的苦涩异样。

  这一刻,时间与空间都停止,陆臻甚至听不到自己的心跳声,因为心脏被某种东西充满了,而那,并不是血液。

  这一刻,他们在死劫中余生,彼此相对,他的手放在他的发上,他的脸埋到他的掌心,只是一秒钟的温柔相对,却足以铭记终生。

  说起来这文是我最早看的军旅呢~~只是那时看了就放一边去了,没继续找这类的看。话说林郁和程绪一开始真的像冤家啊,两人因各种原因互看不顺眼,一个一心想把人赶走,一个又一心想证明自己的实力。这种挑战的火花烧的久了,也就变质成爱的火花了挺好挺好~~果然目光长期停留在一个人身上,不论是何种原因,都是十分危险的。我很支持这对~~

  简介:李思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双料博士,军中科技翘楚,因为一场空难来到1972年,然后成了一位北大荒的知青。生活的苦难并不能压跨他,苦中作乐给了他坚毅又随遇而安的性格,不经意间,他创造了无数的奇迹……

  简介: 17岁的大学生小庄,为了追随初恋女友而暂时休学参军,于是他有了一段异于常人的绿色军营经历。整个故事围绕着爱情、战友兄弟情、父子情展开,是一部真实地记录了中国陆军特种兵成长的心路历程。

  整个故事的主调是悲情的,可是也不乏欢快和幽默之处,带有兵味的语言和黑色幽默是这个小说最大的特色之一,因此在网络上连载的时候引起了很多老兵和现役军人的共鸣。

  这是一部关于情感的小说,虽然很多人将其归属于军旅小说范畴,但是作者自己却将其归属情感类别的小说,那种浓郁的复杂的感情也是在国内的军旅小说当中比较少见的。通读这部《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一个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中国陆军特种兵小庄的形象,在这部小说当中呼之欲出。

  李维,他是飞行学院的万年吊车尾,无视纪律与规矩,在遇见克劳德之前没有人看见他的天赋。他是一个悠哉悠哉的战机飞行员,人生的三大嗜好就是啤酒、炸鱿鱼和美女。只是该死的克劳德为什么总是打断他的好事?就算他是受,也是只渣受,一只让小攻无可奈何的受……

  克劳德,身披光环无数。最年轻的少将,最完美的男人,最不可超越的天才。就是这样一个男子,在那场惨败的战役中发现了李维的天赋,他将自己视为生命的战机交给了李维,他要命地迷恋起李维,只是他深深地明白,这个把他的生活搅的天翻地覆的男子只属于天空。

  萧白,Q大学生,大二时参军入伍,目前为我军某特种大队中队长,少校衔,档案中大部分经历保密,据不靠谱传言其家世很牛,将门虎子。

  洛杉矶S.W.A.T特警队新来的队长是个亚洲混血儿,年轻、俊美、冷酷、手段狠辣,身份及来历成谜。